南通开放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3  (此信息已过期)
南通开放大学是南通市属全额拨款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余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表。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 月15日17:00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南通开放大学依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在7月17日17:00前提出。
3.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nantong.gov.cn)网站、南通开放大学(www.ntou.edu.cn)网站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再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初审通过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告,并通过邮箱或者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签订《南通开放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告,并通过邮箱或者电话形式告知。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生在资格复审及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来自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须在南通集中医学隔离满14天,且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南通开放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南通开放大学另行告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和内容。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告。岗位01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岗位02-03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由南通开放大学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予以公告,并由南通开放大学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开放大学校园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0513-83559926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32

附件:

1.南通开放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南通开放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南通开放大学
2020年7月9日